发布日期:2024-10-14
受****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项目概况
****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通洋公司”)、南****公司(以下简称“码头公司”) ****公司生产、维修使用所需各规格钢材的供应。
成交供应商将签署年度供货协议,协议有效期2年。协议有效期内钢材供货价格参照西本钢铁资讯网站www.****.com**钢材交易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将以协议签订之日**钢材交易市场“Q235B- 10mm*2000*L”钢板价格为板材、管材的基准价格;“Q235- 50*50*5”角钢价格为型材的基准价格。每1个月为一调整周期,每一调整周期期末之日网站发布价格与基准价格相比较,上下波动达到或超出3%时,下一周期钢材的供货单价将作同方向调整,否则不作调整。
2.2招标内容:
供应商所提供的钢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与国标同等级的其他标准。品牌要求为宝钢、武钢、首钢、沙钢、南钢、马钢、鞍钢、济钢、湘钢等九家钢厂本厂生产的产品。所需各规格钢材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方式:一般每月送货一次,按采购单位订单需求(包括零星数量或指定尺寸)双方确认后及时送达********公司指定地点,另有小批量零星采购须根据买方需求及时送货。
****公司地址:****开发区G328/通港大道交叉路口
南****公司地址:**市**区五接镇开沙岛村
2.4招标价格形式:所需各规格钢材的初始供货单价。
2.5交货期:根据双方订单确认后的交货日期将商品运达********公司、码****公司指定的地点卸车并按要求摆放于库场内。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申请函、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的邮件,投标人在收到后需将确认通知(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26.com,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回函确认或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请****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查看和下载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青年西路38号**大厦2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青年西路38号
联 系 人:胡俊杰、张锦荣
联系电话:0513-****7264
招标代理:****
地 址:****环东路1****中心北楼4楼0429室
邮 编:215021
联 系 人:黄立浩、张立新
电 话:0512-****9433-8002,199****5585(黄立浩)
邮 箱:****@126.com
监督部门:****党委工作部
电 话:0513-****7333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已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二〇二四年十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