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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立足实际,坚持创新,****政府采购事前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开、透明,实现财政效能的最大化。
一是坚持工作原则,做好事前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清、数据真、价格实”的原则,在项目开展前期,****政府采购需求审查、采购预算审核工作,将具体产品参数、服务要求、项目质量、服务周期、价格以及采购项目的服务情况纳入审查范围,重点审查预算价格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大队伍力量,依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全面调动采购人的审查主动性,梳理以往实施案例,借鉴全省其他地区成交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及采购标准,力求需求务实可落地,市场竞争充分。
二是丰富审查内容,确保不留死角。对于货物类项目,结合现有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梳理检查数量是否超量配置,替换和新增的货物是否存在必要性,结合本单位及系统内其他单位配置标准,审查货物标准是否超高配置,通过专业咨询机构询价,审查货物价格是否合理。对于服务项目,结合以往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重点审查服务范围是否存在覆盖(重复),人员要求过量,服务标准和验收标准是否明确,杜绝高价采购服务内容不明确的项目。对于工程项目,结合项目实施特点,重点审查施工标段是否合理,施工管理、施工标准、施工地点对造价的影响,对于资金受限的项目,充分考虑分阶段实施;****政府采购限额的小型工程,要求尽可能同类项目合并采购,加大市场公开透明度。
三是合理运用结果,减少财政支出。****政府采购工作与实际工作任务需要的合理对接,立足财政支付能力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杜绝“高标准、多功能”的“豪华采购”,政府采购需求及预算审****政府采购预算约15%,保障财政的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