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4〕102号关于重新核准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完善工程的批复

审批
广西-河池-南丹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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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审批〔2024〕102号:关于重新核准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完善工程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10-10 16:05


河发改审批〔2024〕102号

****委员会

关于重新核准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完善工程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准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完善工程项目的函》(河供电函〔2024〕1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1年9月17日以河发改审批〔2021〕152号对本项目进行核准,于2023年5月11日以河发改审批〔2023〕65号批复同意本项目延期开工,由于项目前期手续未能办理完成,该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能实现开工,有关核准批复文件自动失效。现你单位向我委提出重新核准申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重新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负荷增长需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完善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境内。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线路工程

1.220****电站π接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工程

**220****电站π接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约3.5千米,采用单、双回路角钢塔方式架设。其中六寨侧除220****电站外利用已建双回路终端塔与丹拉线共塔外,其余线路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长约1.5千米;中心侧**线路长约2千米,220****电站外利用已建双回路终端塔与丹纳线共塔,跨越黔桂铁路段为预留通道采用双回路角钢塔,长约0.35千米,本期单侧挂线,其余线路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长约1.65千米。架空相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同时拆除π接解口段线路(140#~141#段)线路,长约0.5千米。

为避免线路交叉跨越,本期需利用原丹塘线出线间隔,还建**站110千伏构架由西向东第六出线间隔用于丹塘线出线。

2.110千伏麻六中线改造工程

将原110千伏麻六中线141#~中心站段线路进行改造,**线路长约8.5千米,采用单、双回角钢塔方式架设,除中心站侧利用已建双回路终端塔外,其余按单回路角钢塔方式架设,架空相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原110千伏麻六中线141#~中心站段线路保留,不予拆除。

(二)对侧间隔工程

在220****电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电站更换线路保护1套。

五、项目总投资168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二、请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麻尾~六寨~中心110千伏线路完善工程

名 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监 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 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