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管耗材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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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耗材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科技园区****基地联东U谷**5楼1层
公示时间:2024-10-15至2024-10-21
受理时间:2024-10-09
项目概况:项目内容:装修现有厂房,购置设备,用于建设导管耗材测试生产线,建成后主要生产试验医用导管辅助耗材。项目达产后,预计生产耗材(热收缩管50000条/年、不锈钢丝300kg/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进入厂房楼顶的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活性炭风机风量为 2000m3/h)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DA001)。****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禹潞****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回收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公司定期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喻朗
联系电话:138****9985
环评单位名称:皓亮**(北****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20896D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