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路107号中美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教职工午餐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36万元
采购需求:送达时间:午餐:10:30,学校可视情况随时调整时间安排,并提前告知中标供应商调整后送达时间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算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局转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财政厅 ****民政厅 ****联合会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5****财政局转发《****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鼓财〔2020〕13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主体业态必须为中央厨房或者集体用餐配送。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购买。 (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05日0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3306、****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市**区政务网
4、****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银行****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6、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郑莹莹、陈伟/0591-****3310)、负责人(邱枫林、应俊/0591-****3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韩老师/ 0591-****5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91-****3310、****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 0591-****33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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