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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智谷光年项目品牌挚友及艺术展等活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湘江新区**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8 14: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智谷光年项目品牌挚友及艺术展等活动采购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项 | 450000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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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等进行严格保密,违者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出具保密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8、近三年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政府纪检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成交后采购人发现虚假证明或虚假承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依法提出经济损失赔偿。)
9、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集团****中心监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1-****1812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何女士 |
电 话:0731-****6759 |
地 址:**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3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汪协成、朱锐、周玲丹、曾植 |
电 话:0731-****3588 |
地 址:****湘江新区**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3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10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