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8:47 |
评审专家名单 | 许鸿明,陈剑侠,刘羊城,薛亦玉,林锦平 | ||
总中标金额 | ¥2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林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2、****6211转80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兴田镇上埔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裕建0599-****5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林琦0591-****8332、****6211转802 | ||
附件1 | 结果公告附件 |
采购包1:
**** | ****工业园3期F22-2-1号地1号厂房车间 | 2,117,000.00元 | 冻品:****000元 |
采购包1(冻品):
服务类(****)
1-1 | 其他批发服务 | 冻品 | ****与所属企业**武****公司 |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提供服务。 | 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每周送货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提前一周将下周需求订单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交于我方。紧急情况需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我方按要求及时送货。 | 年 |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提供服务。 | 2,117,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许鸿明 |
评审专家: | 陈剑侠 、 刘羊城 、 薛亦玉 、 林锦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武****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6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预算金额300万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665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665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50(含)万元以下的部分费率标准为1%,50-100(含)万元的部分费率标准为0.9%,100-500(含)万元的部分费率标准为0.5%,500-1000(含)万元的部分费率标准为0.2%。③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账、电汇付款 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市杨桥支行,账号:087********03040379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冻品:3.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情况:本项目共有7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经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2、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单价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即****365万元、**武****公司300万元)。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42%,****、**武****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名称:****
地址:**省**市兴田镇上埔
联系方式:吴裕建0599-****58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林琦0591-****8332、****6211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林琦
电话:0591-****8332、****6211转802
****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