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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高新区棚户区(孙祠片区)改造项目-10kV公变配电工程于 2024年09月23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5日在 ****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274.89 | ****6175.18 | ****0307.09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按国家和行业规范施工,工程质量不低于合格标准,施工过程中接受监理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电力部门的全过程检查、监督,完善中间检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归档整理,在约定的工期内通过验收并送电和工程移交。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 | 18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工期。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吴文胜 | 陈进 | 周锋 |
证书名称 | 机电二级建造师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242****23185 | 鄂142********00313 | 鄂242****4380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1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