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生产三车间低品位光卤石区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生产三车间低品位光卤石区域项目
1.2 采购人:****生产三车间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对生产三车间低品位光卤石区域使用机械进行整改。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6.1****公司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及第1次党委(扩大)会会议要求及《****关于跑冒滴漏及可视化项目、厂容厂貌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流程的通知(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公司、元通公司)道路、低品位光卤石矿堆、**系统区域整改,直接委托大型国有企业或对**设施熟悉的承包商**库承包商,经审批,****具备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6.2****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招〔2023〕415 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条“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需紧急采购”的规定,****公司生产三车间低品位光卤石区域项目以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委****实施。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生产三车间低品位光卤石区域项目
2.2履约期限:30日历天。
2.3 交货地点:****生产三车间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2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333
通讯地址:**市黄河路28号
联系人::********公司
地 址:**省**市察尔汗**
电 话:097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