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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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411 号】S241洛驻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S241洛驻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422-04-01-17291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 7 日 8 时4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S241洛驻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938.67元;最高限价:****5938.6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起点**辛店乡(桩号K252+000),沿现状道路往东经辛店乡、油坊李村、东柳庄村,终点位于叶舞界(桩号K259+994),全长7.994公里。 5.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标)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第二标段为监理标;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质量要求:第一标段(施工标)合格 质量监控目标:第二标段(监理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施工标):9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标):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4.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4.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份以来社保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5.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5.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0 月 18 日00时00分至 2024年 11 月 6 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4、售价:0元。 1、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8 时 40 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8 时 40 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 名称:****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5-****98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82168M 4.若有投诉,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水闸东200米**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73****0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99****7843 联系地址:**市**区矿工路中段132****办事处楼4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99****784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注:当文件前后不一致时,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公示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公示给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农民工担保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资格证明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所附各种证明、证件等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必须清晰可辨。 3.7.2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7.3纸质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4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 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4.2.3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成功上传至**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4)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招标代理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6)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按本评标办法评审后推荐有排序的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7.1.2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布,以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3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围标、串标、陪标行为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全部相同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六)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七)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汇总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小组****中心评标系统内点击评标结束且对每页的评标报告进行小签。评标委****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评标小组组长应对每页的评标报告进行小签。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评审为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 号《中华人民**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8)》) (以实际签订为准) (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 号《中华人民**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8)》)。 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 号《中华人民**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 (1)本工程设计图纸、有关图集及相关文件。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2022)》。 (3)材料单价参照**市****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2023年第05期信息价作为公路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 (4)规费费率根据《**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规定计算。费率取定为33.5%,分别为:养老保险费16%,失业保险费0.7%,医疗保险费7.3%(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8.5%,工伤保险费1%。 (5)利润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算。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计算。 (6)人工****运输厅豫交文〔2019〕274 号文的通知,人工单价按每工日 108.85 元计。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准,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投标函 投标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期 天,工程质量达到 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附凭证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其他资料(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关于监狱企业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关于****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各投标人: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附件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个信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投标函 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中标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