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意向公示
我部拟进行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现就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三、采购内容:每日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其中采购内容包括蔬菜水果类(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等),水产肉类(包括鲜猪牛羊肉、鲜禽肉、禽蛋、鲜活水产品、冻货等),调料干货类(包括饮料、牛奶、包装食品、调料、干菜等);配送服务要求按时间节点将副食品送达目的地,全程冷链运输。
四、概算金额及分包情况:共计约1523万元,根据品类区分为3个包:第①包为蔬菜水果类,约500万元,第②包为水产肉类,约747万元,第③包为蔬菜水果类约276万。
五、配送地点:**市**区。
六、配送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当年前3季度考评和基层单位满意度情况,可视情续签一年合同。
七、供应商选取计划:每个包根据评标结果择优选定1个供应商,该项目中标供应商总数不超过3家。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截止开标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陆居民。
九、采购内容相关要求
见附件。
十、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参数及服务要求。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十一、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电话告知后,将书面材料邮寄送至我部。
供应商递交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内容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8746
监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6098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