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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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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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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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工业区**路925号B区4幢J

成交金额:玖拾玖万陆仟元整(996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玖万陆仟元整(9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物联网自动虫情信息系统(核心产品)

品牌:**兆迪

规格型号:ZD-GS-A30-R

数量:4台

单价:4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仕、戴兴华、张传根(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85%收取。

2、金额为1269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农产品****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交通路124号、****开发区箬帽路21号,联系电话:0563-****302 、199****8598。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产品****中心)

地址:**交通路124号

联系方式:0563-****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开发区箬帽路21号

联系方式:199****8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吴先生

电话:0563-****302、199****8598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标的信息.pdf

附件下载1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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