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0********014 | 宗地总面积:2402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办事处**村 | 出让年限:50年 | |
容积率:0.8≤容积率 | 建筑密度(%):40.0≤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20.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0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工业用地 | 24028.0平方米 | 十三级 | ||
区位:主**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324BA0051 | 保证金:209.0万元 | |
起始价:1045.22万元 | 加价幅度:10.0万元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7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竞买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竞买人资质条件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等,对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列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前述情况由原发布机构解除的除外。本期挂牌出让只接受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电子化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到 **市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到**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0********014号地块: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7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负责地上、地下构筑物及管网搬迁(供水、供电、供气、光缆等) 2.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林地手续。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省**市红军大道**路29号
联 系 人:****利用股
联系电话:0851-****0939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帐号:228********012****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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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