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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55648Y | 建设单位法人:张德智 |
张美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自治区**市******园区 |
****年产180吨螺旋藻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2-C1492-保健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园区 |
经度:108.****33854 纬度: 39.****0953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6 |
鄂环鄂评字〔2023〕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1 |
60.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655648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信中环保****公司 |
911********008337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34539XD | 竣工时间:2024-04-1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top/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增产螺旋藻粉180t/a | 实际建设情况:增产螺旋藻粉180t/a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螺旋藻生产线包括螺旋藻养殖、采收、加工三个阶段,其中螺旋藻加工工段经干燥、自动筛选、检验、包装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螺旋藻粉。 (1)螺旋藻养殖 ①营养液配制 项目藻种培养及成品藻养殖的培养基质为经人工使用新鲜水调配的营养液,经计量后的母液碱及各种辅料,投入营养液配制池中,定量加入新鲜水,并搅拌溶解,通过添加二氧化碳(液体)将营养液pH值调至9.0左右,调配完成的营养液经计量泵输送至厂区藻种池及成品藻养殖池。 ②养殖流程 项目螺旋藻藻种由藻种池进行藻种培养,经接种、分离纯化、藻种筛选后,进行扩繁培养。符合项目生产用藻种,输送至厂区塑料养殖大棚的养殖池,进行成品螺旋藻养殖。 项目成品螺旋藻养殖采用全封闭跑道式螺旋藻养殖池,养殖池深为20~30cm,养殖池四周及池底铺设双层HDPE防腐防渗膜,通过遮阳网调节光照、培养液的温度等环境条件,并定时搅拌养殖池中培养液,保证螺旋藻在养殖池内处于最优的生长环境。一般情况下,项目成品螺旋藻养殖周期约4天左右,培养成熟的螺旋藻进入采收工序。螺旋藻养殖工序主要污染源为营养液输送泵、搅拌器产生的噪声;养殖池跟换后的废防渗底膜。 (2)螺旋藻采收 采收过程首先将生产大棚里的藻液收集到收藻池内进行缓冲,然后由水泵送入洗藻车间内的洗藻筛进行过滤、洗藻,筛上物藻泥送至高速离心喷雾烘干机干燥。筛下过滤水和洗藻水汇集后排入配液池,最后由泵再注入生产大棚养殖螺旋藻。螺旋藻采收工序主要污染源为藻液输送泵噪声;过滤筛产生的滤液、螺旋藻清洗废水。 (3)螺旋藻加工 螺旋藻加工包括干燥、收料。 ①干燥 项目螺旋藻干燥采用高速离心喷雾干燥机,经热风炉加热的热空气,由热风管道进入喷雾干燥机顶部的热风分配器,热空气呈螺旋状均匀的进入干燥室,同时将清洗好的螺旋藻藻泥由螺旋杆输送泵提升至干燥室顶部的离心雾化器,使藻液雾化成极小的雾化液滴,藻液和热空气并流接触,水分迅速蒸发,在极短的时间内干燥为螺旋藻粉。干燥的螺旋藻粉引入二级旋风分离器进行分离,根据原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D-WTSY(2017)-029)监测结果,螺旋藻粉产品收率可达到99%,螺旋藻粉由旋风分离器底部排出并送入下道工序,废气经引风机导入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收料 螺旋藻粉经二级旋风分离器分离、收集后,由不锈钢管道导入振动筛进行藻粉筛选。项目选用不锈钢全封闭型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均为密闭设计,振动筛侧面设有物料导出口2个,经筛选的筛上物和筛下藻粉分别经各自导出口同时连续排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螺旋藻生产线包括螺旋藻养殖、采收、加工三个阶段,其中螺旋藻加工工段经干燥、自动筛选、检验、包装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螺旋藻粉。 (1)螺旋藻养殖 ①营养液配制 项目藻种培养及成品藻养殖的培养基质为经人工使用新鲜水调配的营养液,经计量后的母液碱及各种辅料,投入营养液配制池中,定量加入新鲜水,并搅拌溶解,通过添加二氧化碳(液体)将营养液pH值调至9.0左右,调配完成的营养液经计量泵输送至厂区藻种池及成品藻养殖池。 ②养殖流程 项目螺旋藻藻种由藻种池进行藻种培养,经接种、分离纯化、藻种筛选后,进行扩繁培养。符合项目生产用藻种,输送至厂区塑料养殖大棚的养殖池,进行成品螺旋藻养殖。 项目成品螺旋藻养殖采用全封闭跑道式螺旋藻养殖池,养殖池深为20~30cm,养殖池四周及池底铺设双层HDPE防腐防渗膜,通过遮阳网调节光照、培养液的温度等环境条件,并定时搅拌养殖池中培养液,保证螺旋藻在养殖池内处于最优的生长环境。一般情况下,项目成品螺旋藻养殖周期约4天左右,培养成熟的螺旋藻进入采收工序。螺旋藻养殖工序主要污染源为营养液输送泵、搅拌器产生的噪声;养殖池跟换后的废防渗底膜。 (2)螺旋藻采收 采收过程首先将生产大棚里的藻液收集到收藻池内进行缓冲,然后由水泵送入洗藻车间内的洗藻筛进行过滤、洗藻,筛上物藻泥送至高速离心喷雾烘干机干燥。筛下过滤水和洗藻水汇集后排入配液池,最后由泵再注入生产大棚养殖螺旋藻。螺旋藻采收工序主要污染源为藻液输送泵噪声;过滤筛产生的滤液、螺旋藻清洗废水。 (3)螺旋藻加工 螺旋藻加工包括干燥、收料。 ①干燥 项目螺旋藻干燥采用高速离心喷雾干燥机,经热风炉加热的热空气,由热风管道进入喷雾干燥机顶部的热风分配器,热空气呈螺旋状均匀的进入干燥室,同时将清洗好的螺旋藻藻泥由螺旋杆输送泵提升至干燥室顶部的离心雾化器,使藻液雾化成极小的雾化液滴,藻液和热空气并流接触,水分迅速蒸发,在极短的时间内干燥为螺旋藻粉。干燥的螺旋藻粉引入二级旋风分离器进行分离,根据原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D-WTSY(2017)-029)监测结果,螺旋藻粉产品收率可达到99%,螺旋藻粉由旋风分离器底部排出并送入下道工序,废气经引风机导入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收料 螺旋藻粉经二级旋风分离器分离、收集后,由不锈钢管道导入振动筛进行藻粉筛选。项目选用不锈钢全封闭型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均为密闭设计,振动筛侧面设有物料导出口2个,经筛选的筛上物和筛下藻粉分别经各自导出口同时连续排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气: 螺旋藻在培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因螺旋藻在封闭大棚中培育,培育过程中适当喷洒除臭剂,厂区内绿化;本项目离心喷雾干燥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此措施后,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用水量按80L/人﹒d计,用水量约168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为134.4m3/a,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鄂****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洗藻冲洗水、末期培养液通过倒换棚的方法进行收藻,收藻后的螺旋藻培养液最终重新排回螺旋藻培养棚内来年开产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养殖大棚防渗采用两层厚度为1mmHDPE膜,渗透系数K≤1.0×10-7cm/s。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3、噪声: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噪声源源强及其污染特征,做出以下防治措施: (1)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设备底部安装基础减振; (3)所有设备均安装在室内; (4)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螺旋藻养殖大棚更换的废PE膜和原辅料废包装材料。 (1)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2)废PE膜和废包装材料 原辅料废包装袋按1kg/t原料使用量计算,其产生量约为0.93t/a。螺旋藻养殖大棚每1年更换一次PE膜,废PE膜产生量约为25.3t/a。筛下和除尘设施收的除尘灰回收外售,废PE膜和废包装材料全部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干燥工段产生的废气和原料藻液培育过程臭气。 ①干燥工段废气 经干燥的螺旋藻粉引入二级旋风分离器(旋风除尘器)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即为螺旋藻粉(产品),经本次验收监测,二级旋风分离器收集效率为90%左右,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二级旋风分离器为产品收集装置,不对其效率进行验证。②原料藻液培育过程臭气 螺旋藻培育过程中定期对大棚进出口处适当喷洒除臭剂除臭。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藻冲洗水、末期培养液。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94.08m3/a(0.448m3/d),厂区内设10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最终由******公司拉运处理。②洗藻冲洗水、末期培养液 洗藻过程产生的洗藻冲洗水和收藻后的螺旋藻培养液最终重新排回螺旋藻培养棚内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验收期间,末期培养液未产生,生产间歇期,末期培养液将通过倒换棚方法,暂存于养殖池内,第二年重复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离心喷雾干燥机、泵等产生的噪声。各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且设备底部设有基础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螺旋藻养殖大棚更换的废PE膜和原辅料废包装材料。 ①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7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服务中心拉运处理。②废PE膜和废包装材料 原辅料废包装袋约为0.93t/a、废PE膜产生量约为25.3t/a全部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 5、防渗 化粪池、收藻池、配液池等均采用10cm厚C30抗渗混凝土进行了防渗建设,渗透系数≤10-7cm/s;养殖大棚整体由拱形钢管和PE膜搭建而成,其池体底部和侧向铺设两层PE膜,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PE膜检验报告,单层PE膜渗透系数K≤1.0×10-7cm/s。养殖大棚每天进行巡查,防渗膜定期更换,更换频次为1年/次。 6、硬化 本项目道路采用水泥硬化,厂内空地采用砖硬化,总硬化面积为6670m2。 7、排污许可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有限期:2024年07月22日至2029年07月21日1、 |
养殖大棚整体由拱形钢管和PE膜搭建而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PE膜检验报告,单层PE膜渗透系数K≤1.0×10-7cm/s,与环评及批复要求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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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旋风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 | 经干燥的螺旋藻粉引入二级旋风分离器(旋风除尘器)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即为螺旋藻粉(产品),经本次验收监测,二级旋风分离器收集效率为90%左右,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二级旋风分离器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7.4mg/m3,除尘效率为90.6-91.5%,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离心喷雾干燥机、泵等产生的噪声。各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且设备底部设有基础减振措施。 | 本项目昼间噪声值在52dB(A)-5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dB(A)-47dB(A)之间,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螺旋藻养殖大棚更换的废PE膜和原辅料废包装材料。 (1)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2)废PE膜和废包装材料 原辅料废包装袋按1kg/t原料使用量计算,其产生量约为0.93t/a。螺旋藻养殖大棚每1年更换一次PE膜,废PE膜产生量约为25.3t/a。筛下和除尘设施收的除尘灰回收外售,废PE膜和废包装材料全部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 | ①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7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服务中心拉运处理。 ②废PE膜和废包装材料 原辅料废包装袋约为0.93t/a、废PE膜产生量约为25.3t/a全部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 |
1 | 防止造成土壤与水环境污染。收藻池、配液池等必须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建设,渗透系数≤10-7cm/s;养殖大棚防渗采用两层厚度为1mmHDPE膜,渗透系数K≤1.0×10-7cm/s。采取定期防渗膜定期更换及大棚检查次数等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养殖培养液渗入地下的可能。 | 化粪池、收藻池、配液池等均采用10cm厚C30抗渗混凝土进行了防渗建设,渗透系数≤10-7cm/s;养殖大棚整体由拱形钢管和PE膜搭建而成,其池体底部和侧向铺设两层PE膜,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PE膜检验报告(详见附件7),单层PE膜渗透系数K≤1.0×10-7cm/s。养殖大棚每天进行巡查,防渗膜定期更换,更换频次为1年/次。 |
办公区依托现有办公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区依托现有办公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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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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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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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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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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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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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