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三燕龙城遗址管理处三燕龙城遗址 -宫城南门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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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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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燕**遗址 -宫城南门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燕**遗址 -宫城南门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 年9月19日至 2024年9月25 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8日 14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交易中心0406室(**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田洪涛,联系电话:184****2228。送达时间****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磋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慕容街2-1号
联系方式:0421-****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交易中心(**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042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乌广宇 朱佳琳
电 话:04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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