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养龙司镇、石硐镇、****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权益类经营性项目资产调整为村集体自营类经营性资产的请示》《关于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主体变更调整的请示》《关于经营类项目资产转为公益类项目资产的请示》已收悉。****小组第12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们对8个权益类经营性项目资产经营方式作相应调整、对2个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主体作变更调整、对3个经营类项目资产调整为公益类项目资产继续使用。请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运行管护,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批复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权益类经营性项目资产调整为村集体自营类经营性资产8个
(一)**县2019年**镇胜利村发展青脆李种植项目资产调整
(二)**县2020年**镇胜利村发展青脆李种植二期项目资产调整
(三)财政专项资金2018年入股**西****公司樱桃管护项目资产调整
(四)养龙司镇2020****加工场建设项目资产调整
(五)养龙司2022年镇**村大棚维修项目资产调整
(六)养龙司镇2019年**村冷冻库租赁发展百香果种植项目资产调整
(七)养龙司2020年幸福村温室大棚维修项目资产调整
(八)流长镇2020年购买**狮子脑农业生态园自建调温大棚项目资产调整
以上项目调整为村集体自营模式后,由各乡镇按照《****乡村**局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涉农资金股权和债权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3〕206号)要求履行项目后续管护运营及项目收益分配职责。
二、项目资产运营主体变更2个
(一)2019年**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西****公司猪场村精品水果采摘园一期项目资产
(二)2020年**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西****公司猪场村精品水果采摘园二期项目资产
以上项目资产运营主体由**县璟会源生态****公司****猪场村村集体自营,****猪场村按照《****乡村**局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涉农资金股权和债权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3〕206号)要求履行项目后续管护运营及项目收益分配职责。
三、经营类资产转为公益类资产3个
(一)石硐镇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康农共享猕猴桃产业水肥一体化项目资产(高位水池及喷滴灌设施)
(二)2019年****园区基础设施入股******公司项目资产(市级扶贫资金100万元)
(三)2019年****园区基础设施入股******公司项目资产(市级扶贫资金9.81万元)
以上经营性项目资产调整为公益性项目资产。调整后项目资产所在村集体承担运营监管维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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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