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门镇河头村标准厂房(重新发布) 松门镇河头村标准厂房 招租公告(重新发布) 招 租 方:**** 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租赁标的:松门镇河头村标准厂房 起 始 价:人民币60万元/年(建筑面积为1493平方米) 租赁期限:15年 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在中标公示后,人民币10万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待营业执照等相应手续销户办理后不计息退还,其余人民币20万转为第一年度租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不计息退还(双休日除外)。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6时整(**时间)。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松门支行 账户:201********9439 内容: 一、租赁标的: 松门镇河头村标准厂房招租,建筑面积约为1493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067平方米,以及红线范围外周边的用地(南面靠山体一侧保留一条宽度不少于1米的临时道路;北侧待验收后,按政府要求保留一条对外东西走向的通道),房屋为单层建筑(具体以不动产证上所登记的内容为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5年。第6年在合同价的基础上涨3%,第11年在合同价的基础上涨6%。 三、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中标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在此之后的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即在每一年到期前30天支付。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将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所投资的固化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五、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承租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房屋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装潢。免费装修期为3个月(该3个月甲方给乙方无偿使用,且不包含在15年内,按365天年计)。 2、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房屋物业管理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的租赁税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在承租期间,承租方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本合同期满如发现承租方故意破坏装潢等不动产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承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承租方所投资的装潢等不动产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报名地点和时间: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下午16:00止,递交到**市**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号楼2102室******公司****办公室,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资料: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资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松门镇农民信箱、**市松门镇河头村村部公告栏及******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公开发布。 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租人设定的起始价,以千元为单位(即以万元为单位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字,第二位舍去,不再进行四舍五入)。 招租方联系方式:潘正荣 136****3058 邵进才 189****7755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徐青波 137****3931 招租方:**** 日期: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