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东方皮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1000吨高端化学品新材料技改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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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1000吨高端化学品新材料技改项目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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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1000吨高端化学品新材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1000吨高端化学品新材料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官林镇新材料产业园******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在利用现有PVC车间、PU车间、甲类仓库、原料罐区(含泵区)、公用工程房、事故排水收集池、冷却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基础上,**新材料车间、甲类仓库1、丙类仓库、丁类仓库、消防泵房、控制室、环保在线仪表房、综合楼等内容,技改后全厂形成年产41000吨高端化学品新材料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2万元

定员人数:现有定员35人,本次新增20人

工作制:每天2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4800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

技改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园区****处理厂。根据《****处理厂(1.0万立方米/天)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章节中的预测结论:****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都山河时,排污混合带长度为244m,完全混合后,COD、NH3-N、TP、苯乙烯、甲醛、甲苯、乙苯浓度在排污口下游1000m处(都山河)、1500m处(积梅河)均不超标,能够满足IV类水质标准要求;在尾水经过降解扩散汇入**河后,**河断面各预测因子浓度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排放污染物在各关心点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与背景值、现有区域拟建项目的预测值叠加后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他参考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各敏感目标处的环境质量标准。全厂防护距离为以PVC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PU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新材料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危废仓库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储罐区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包络线范围内。目前,此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固废

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厂界排放噪声达标。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PVC车间废气依托现有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15m排气筒排放DA001。PU车间聚氨酯树脂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现有15m排气筒排放DA002。**新材料车间废气拟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5;拟建危废库废气拟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6。

(2)废水

****园区****处理厂。****处理厂排放标准已达《****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中表2和表4标准,尾水排入都山河。

(3)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如主要新增噪声源为混合釜、反应釜、各类机泵、研磨机等,主要采用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过滤废渣、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洗釜废液、除尘灰、不合格品等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纯水制备废滤芯送回厂家回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技改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报告书全本及意见表网络连接:链接: https://pan.**.com/s/1WjhXQBKI2SKbwDokyW6oMQ 提取码: e8er。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市官林镇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宗总

联系电话:0510-****1755

邮箱:****5172qq.com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6095

邮箱:****@njuae.cn

******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