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品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采购比选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材质 | 数量 | 备注 |
1 | 宣传折页 | 157g铜版纸彩印 | 10000份 | |
2 | 玻璃杯 | 双层钢化玻璃 | 1000个 | |
3 | 雨 伞 | 防紫外线 | 500把 | |
4 | 帆布手提袋 | 帆布 | 1000个 | |
5 | 围 裙 | 防水布 | 2000个 | |
6 | 签字笔 | 笔身由塑料制成,中性笔芯,保质期2年 | 10000个 | |
7 | 纸 巾 | 木浆纸,带酒精消毒 | 2000个 |
备注:以上物品都要增加标语及落款。宣传标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落款单位:**市创建**民族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购宣传品时限要求
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印制工作。
三、采购宣传品费用
采购宣传品费用最高限价:14.3万元。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制作、设计宣传品等方面成效突出。
五、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形式
参与比选的单位(供应商)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市****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丰老师,电话:0812-****300。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小组,根据参与比选的单位(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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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