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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再生利用2万吨废活性炭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再生利用5000吨危险废活性炭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验收项目名称:****年再生利用2万吨废活性炭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再生利用5000吨危险废活性炭生产线)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地点:**市****开发区(原**市产业集聚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77****63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