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美术馆项目位于**区首占镇,项目用地面积372808.3平方米(计559.2亩)。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591-****2576;地址:**市**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3号楼****规划局。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美术馆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