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星**畔(二期)施工二标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星**畔(二期)施工二标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西部**。
2.2招标范围:2.2.1星**畔(二期)施工二标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包括:
①强电工程:地上部分范围:户表后的所有工程,除室内户表箱,仅敷设客厅灯(白炽灯)及开关电线,其余仅预留管;地下室部分范围:低压端子(含接线头)后的所有工程。
②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地下部分范围:供水管网出来的支管;地上部分范围:每户水表至厨房水嘴的管道,其余仅实施预留套管;排水工程:标段划分范围内所有排水工程。
③弱电预留预埋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标段范围内的弱电管道预埋(含户内箱)。
④人防工程:招标图纸范围的人防水、电工程。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2安装工程不含供水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
2.3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2.4工期:总承包工期600个日历天,本专业分包工期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计量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时间范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②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 (单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需提供承诺函)。
③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处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被列入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财务要求:财务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2021****公司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
3.5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承接或已完或在建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
3.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不低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8其他人员:须满足项目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不低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2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http://zb.****.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星**畔(二期)施工二标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 11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 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集团****公司(https://www.****.cn/)网站上同步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集团****公司(https://www.****.cn/)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异议、投诉处理
7.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7.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天府新区兴康一街266****中心2号楼29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8-****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