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江苏-淮安-金湖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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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10-22
文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10万吨/年铝灰**化综合利用项目

**县戴楼街道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柏环环****公司

2024年10月9****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建设2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设计高铝矾土熟料生产能力为10万t/a,1条高铝铝灰处理生产线,设计回收铝锭能力2400t/a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地点、处理规模和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工程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运营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

①高铝铝灰处理间高铝铝灰破袋投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滚筒筛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滚筒筛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滚筒筛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研磨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研磨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研磨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筛分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筛分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筛分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铝颗粒存储箱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铝颗粒存储箱出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斗提机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及斗提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铝灰缓冲仓进料(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铝灰缓冲仓出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原料仓库中铝灰卸料、贮存废气和次生危废间废气(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一起经1套稀硫酸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高铝铝灰自热熔化炉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自热熔化炉粉尘及启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半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及自热熔化炉出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冷却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冷却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成型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③铝灰综合利用车间中第1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破袋投料废气(设备密闭负压收集)、中间仓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中间仓配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中间仓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搅拌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搅拌机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搅拌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成球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成球机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成球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经1套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第2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破袋投料废气(设备密闭负压收集)、中间仓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中间仓配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中间仓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搅拌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搅拌机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搅拌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成球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成球机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成球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第1条生产线混盐处理系统中溶解池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第2条生产线混盐处理系统中溶解池废气(密闭管道收集)一起经1套稀硫酸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④铝灰综合利用车间中第1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立式反应器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立式反应器及启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立式反应器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经1套脱硝除尘一体化设备+1套干式脱酸塔+1套活性炭喷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30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

⑤铝灰综合利用车间中第1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粉碎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粉碎机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粉碎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缓冲仓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缓冲仓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包装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和混盐处理系统振动流化床干燥器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⑥铝灰综合利用车间中第2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立式反应器进料废气(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立式反应器及启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立式反应器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经1套脱硝除尘一体化设备+1套干式脱酸塔+1套活性炭喷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30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⑦铝灰综合利用车间中第2条低铝铝灰处理生产线粉碎机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粉碎机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粉碎机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缓冲仓进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及缓冲仓出料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包装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和混盐处理系统振动流化床干燥器废气(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自热熔化炉与铝灰生产线立式反应器所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其余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NMHC、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气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2标准。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NMHC、SO2、NOx、氟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气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高铝铝灰处理车间与铝灰综合利用车间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

4、本项目“雨污分流”,设置1个雨水排口、1个生活污水排口(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前过渡期通过槽车****处理厂,污水管网未建成前,生活污水排口不得排水)。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为化验废水、稀硫酸喷淋塔废水、软化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稀硫酸喷淋废水回用于立式反应器尾气增湿,化验废水、软化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碳滤、软水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补充水、含盐除尘灰处理补充水、冷却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项目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建成,过渡期通过****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表1、表2标准限值,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近期通过****处理厂处理,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通过管****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5、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高铝铝灰拆包机、高铝灰给料机、风机、研磨机、冷却机等,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对机泵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的维护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紧邻的官塘村、官塘集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他村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6、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业固废中其他废包装材料、软水装置废滤芯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清运。铝锭、混盐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属性鉴别之前按危废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本项目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中相关规定。

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新增1200m3事故池,设置雨水切断阀,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8、严格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做好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原料及产品仓库等处需按要求进行防渗防漏设计,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10、本项目以铝灰原料仓库、铝灰综合利用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100m与50m卫生防护距离。参考类似企业并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本项目以铝灰原料仓库、铝灰综合利用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0517-****8293

通讯地址:**县园林南路288****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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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