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渤海新区 |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 ****园区粮食物流枢纽项目一期 已由 ****发展局 以 港城经备字〔2024〕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资金,其中21.56%自筹,78.44%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园区粮食物流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园区。 2.1.3工程内容、规模: ****集团通用****园区内建设粮食仓储筒仓群,**筒仓区建设26座混凝土粮食筒仓及装卸工艺系统、智能化平台、堆场道路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和配套设施,单仓仓容1万吨,总仓容26万吨,新增年通过能力220万吨。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其中21.56%自筹,78.44%贷款。 2.1.6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8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合格后6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2.1.7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功能需求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符合相关规定及国家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应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异地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1)勘察:对本项目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和测量,提交成果资料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 (2)设计: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设计预算)、效果图、消防图以及安全设计专篇、防雷等与项目设计相关的服务; (3)采购、施工: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设计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和【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截止开标当天,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需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四家单位组成。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2 09:00 至 2024-10-28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递交已加密固化的 HZB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 投标人须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软件安装。注册流程及联系方式请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com/帮助中心) 7.3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本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后中标额为基数****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0%收取,且不超过20万。 付费主体:招标人。 7.4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0317-****07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2565。
监督部门名称:****园区****办公室
电话:0317-****697
电子邮箱:/
****园区粮食物流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沧****广场910室 | 地址:****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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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佳骥 | 联系人:孙工 |
0317-****070 | 电话:182****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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