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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前期费用预算审核)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项目名称:2021 年度新一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2)建设地址:**市**区****埔涵村、溪口一村、仙田三村、溪口七 村、岗湖村、内坑村、仙美村、旸山村、仙河村、溪口四村。3)项目主要建设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创建主要有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包括 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美化绿化)、基础设施完善(包括村道硬化、垃圾处理、污 水处理、厕所改造、集中供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发展机制建立和基层 治理完善等各项工作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共 10 个行政村,有 4 个行政村建设四小园,分别是埔涵村、溪口 一村、仙田三村、溪口七村,按限额因地制宜配置小菜园、小花园或小公园。 有 6 个行政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四小园,分别是岗湖村、内坑村、仙美 村、旸山村、仙河村、溪口四村。4)项目资金为2480万元,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5)该项目为地债资金,今年才审核通过。6)服务机构需根据业主要求,对本项目建设前期费用(水土保持专项费36.12万元、施工招标代理费12.40万元、工程监理费59.45万元、检验监测费26.6万元、工程设计费85.85万元、工程程勘察费26.60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海绵城市专项费12.88万元、概算编制费8.59、预算编制费9.66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33.25万元、施工图审查费8.15万元)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 ||
否 | ||
投资额(¥24,800,000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10,999.26元 | ||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文的规定,按要求下浮20%收取服务费。****财政局或第三方审核结果为准。 | ||
否 | ||
否 | ||
2024-10-2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