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路以北、**大道以西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22 16:30 至 2024-11-06 16:30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14524.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商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路以北、**大道以西、珠州路以东、三里河以南 | |||
经度 | 120.065452 | 纬度 | 36.257866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05 至 2024-10-2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祥海 | 单位联系电话 | 182****5900 | ||
钻探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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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祥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2****590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孙吉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7****010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市**路1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市**路以北、**大道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1、地块概况 **市**路以北、**大道以西地块位于**市**市**路以北、**大道以西、珠州路以东,地块占地面积14524m2。地块中心坐标E120.06653°、N36.25770°。 地块2002年前原为法家庄村、栾家村农用地,种植北方常见农作物,玉米、小麦,地块内西侧部分2002-2010年用于养猪,2011年拆除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东侧一小部分区域一直种植农作物,主要为北方玉米、小麦等常见农作物,2010年后也处于闲置状态。 按照规划,地块拟规划为商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此,**临****公司****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对现场进行初步踏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疑似污染地块,并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2、地块历史沿革情况 地块2002年前原为法家庄村、栾家村农用地,种植北方常见农作物,玉米、小麦,地块内西侧部分2002-2010年用于养猪,2011年拆除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东侧一小部分区域一直种植农作物,主要为北方玉米、小麦等常见农作物,2010年后也处于闲置状态。 3、相邻地块 通过查找历史影像资料及相关人员访谈得知相邻地块历史。 地块东侧现状为空地和**大道公交车场站;原为农用地,有一天然水塘,2010年后闲置。 地块北侧为空地,空地北侧为三里河,三里河为景观用水,****部队用地,租赁给个人,用于养虾。 地块西侧现状为珠州路,隔路现为空地(堆置了一些天一**﹒云玺城建设期间用的手脚架等建筑工具),该处北半部分2006-2016年用于养牛、该处南半部分2006-2019年用于胶****制造厂使用。空地西为天一**﹒云玺城小区,该处小区建设前一直为空地。 地块南侧现为****公司土地,2010****猪场,2010年后拆除,闲置。 4、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情况 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1)资料收集:本次调查通过收集本地块的勘界图、规划条件、2002~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法家庄村、栾家村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养猪,未从事过其他生产加工活动。 (2)现场踏勘:现地块内闲置,长满杂草,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周边无污染型工业企业。 (3)人员访谈:2002年前地块种植玉米、小麦,地块内西侧部分2002-2010年用于养猪,2011年拆除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东侧一小部分区域一直种植玉米、小麦等常见农作物,2010年后也处于闲置状态。地块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地块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未有过重污染企业,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5、结论及建议 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地区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及后续工作,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结论只用于现有用地规划条件。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结论。在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甲方单位应做好后期管理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内产生新的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