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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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 |
联系人 桑主任 | 联系人电话 136****5698 |
标段信息【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二次招标)】
标段名称 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二次招标) | 标段编号 ****-01 |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 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二次招标) (标段名称)进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2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 392244.87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前赵湖特色田园乡村节点打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区**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7)本项目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1)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年10月29日。 2. 地点:**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3. 网址:https://www.****.com/#/homePage 4. 方式:在线获取 5. 售价:0元 四、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00:00(**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00(**时间) 3.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s://www.****.com/#/homePage 4.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平台开标大厅开标。 注:供应商报名、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填写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保证金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现场填写并提交(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最后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开评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未获得甲方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授权之前,乙方不得增加任何项目清单以外的施工内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费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镇金贸路 联系人:桑主任 联系方式:136****5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青口镇华中****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039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评标环节供应商参与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 4.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请以平台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投标格式为准。 5.投标人进入**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 6.有关本项目采购事务的补充公告,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7)本项目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1)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其他事项说明 |
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10-22 17:23:45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10-29 23:59:59 |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2024-10-30 17: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2024-10-30 17: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4 15:00:00 | 开标时间 2024-11-04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