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史善海等十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4-05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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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史善海等十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4-05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时效性:有效

****关于史善海等十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4-05

史善海宗地位于**市那大油棕坡那大控规8号街区那惩住宅小区A2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杨琼振宗地位于**市那大经纬路25区五街向南3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王皇佑宗地位于**市那大交通路金发园住宅小区B2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04.70平方米。

王周万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那恁新村安置区B2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6平方米。

汤新艳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群英区万福西**侧**住宅小区A5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平方米。

潘年宗地位于那大那恁安置区A2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60平方米。

陈尚恒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北路那恁商住小区怡园九街E0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周义道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群英区万福西**侧**住宅小区C6,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7.94平方米。

林玉标宗地****开发区住宅小区8-1#A3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7.5平方米。

郭政义(E13)宗地位于****村委会新美兴住宅小区E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16平方米。

郭政义(E14)宗地位于****村委会新美兴住宅小区E1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16平方米。

郭政义(F03)宗地位于****村委会新美兴住宅小区F0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38.3平方米。

梁木盛宗地位于那大****侧兴源商住小区B17-1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35平方米。

冯兆光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安置区云月五街C219号(**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2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8平方米。

羊文渊宗地位于**市那大交通北路东侧那恁(站南)住宅小区B7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王金辉宗地位于那大市区兰洋路东侧兰洋路住宅公寓楼用地B4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梁彩丽宗地位于那**通路金发园佳宝小区A0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26.56平方米(后调整为182.60平方米)。

羊卓谟宗地位于**市那大****侧那恁住宅小区D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陈****中心大道开发区26区五街67号现(宁园六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

以上十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 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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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




附件列表:
****关于史善海等十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4-05.pdf
****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表2024-05.xls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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