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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郭旭光 |
吴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迎宾街道**路218号石油大厦A座 |
中佳14井勘探钻探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北距**市约43km |
经度:85.14743 纬度: 45.1989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3 |
克环函〔2023〕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28.68 |
49.4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钧****公司 |
916********18002X2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4-04-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5311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新钻 1 口勘探井(中间14 井)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 1 口勘探井(中间14 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钻井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井场试油废水排至专用储罐储存,最终由罐****公司****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至生活营地内设置的临时生活污水储集防渗池(40m3),最终清运至克****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钻井岩屑全部进入不落地系统,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可用于油区井场、道路铺设;油基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采用专用方罐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克****填埋场处理;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的试油废水储罐、采出物储罐、材料堆场、柴油罐底部、岩屑方罐底部、泥浆不落地装置区均铺设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不低于1×10-10cm/s。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项目建设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和范围,用地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并进行生态补偿,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作业面,控制人员活动范围,施工车辆按规定道路行驶,避开植被茂盛区域,未随意开设便道;井场洒水降尘、物资加盖蓬布;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较少,通过放散管燃烧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施工期对井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 落实,试油废水全部进入井口方罐,126m3****公司****处理站处理,30m3依托采油一厂**嘴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产生量约90m3,****处理厂处理。 落实,钻井期间钻井岩屑随泥浆一起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出的岩屑进入专用方罐,由**宇洲****公司处置,未乱排乱放;项目三开均使用水基泥浆,未使用油基泥浆,无油基岩屑产生。生活垃圾由**市鑫塔****公司定期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施工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海****公司处置。 落实,井场内的试油废水储罐、采出物储罐、材料堆场、柴油罐底部、岩屑方罐底部、泥浆不落地装置区均铺设HDPE防渗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及试油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修订了《****事业部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0203-2023-031-L)并进行定期巡检,严防跑、冒、滴、漏等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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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钻井岩屑全部进入不落地系统,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可用于油区井场、道路铺设;油基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采用专用方罐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克****填埋场处理;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落实,钻井期间钻井岩屑随泥浆一起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出的岩屑进入专用方罐,由**宇洲****公司处置,未乱排乱放;项目三开均使用水基泥浆,未使用油基泥浆,无油基岩屑产生。生活垃圾由**市鑫塔****公司定期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施工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海****公司处置。 |
1 | (1)用地面积按实际征地面积划定,不得超过规定面积; (2****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运输车辆及勘探 车辆在规定路线范围内行使,禁止乱碾乱轧、扰动土壤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3)避在建设过程中,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井场、临时道路施工、应急放喷池、生活污水临时储集池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压实并采用苫布遮盖,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4)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 (5)严禁破坏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自然恢复; 对占地内因施工破坏的野生植被,建设单位应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占地在办理临时占地手续后将对其生态损失予以经济补偿。 | (1)已办理征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规划井场、道路、生活营地等临时占地; (2****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项目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避让耕地及植被茂盛区域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彩条旗限制施工范围,材料用防尘网苫盖,场地及时平整,洒水降尘,防止水土流失; (3)项目施工期未在大天气作业,项目产生的土方压实并用苫布遮盖; (4)完井后施工设备全部撤离,固体废物已全部清理,现场无任何遗留,占地已清理平常; (5)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植被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植被。在井场区域周边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植被自然恢复中; 建设单位已办征地手续并进行经济补偿。 |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建设单位修订了《****事业部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0203-2023-031-L)并进行定期巡检,严防跑、冒、滴、漏等环境风险事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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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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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面积按实际征地面积划定,不得超过规定面积; (2****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运输车辆及勘探 车辆在规定路线范围内行使,禁止乱碾乱轧、扰动土壤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3)避在建设过程中,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井场、临时道路施工、应急放喷池、生活污水临时储集池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压实并采用苫布遮盖,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4)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 (5)严禁破坏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自然恢复; 对占地内因施工破坏的野生植被,建设单位应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占地在办理临时占地手续后将对其生态损失予以经济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已办理征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规划井场、道路、生活营地等临时占地; (2****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项目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避让耕地及植被茂盛区域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彩条旗限制施工范围,材料用防尘网苫盖,场地及时平整,洒水降尘,防止水土流失; (3)项目施工期未在大天气作业,项目产生的土方压实并用苫布遮盖; (4)完井后施工设备全部撤离,固体废物已全部清理,现场无任何遗留,占地已清理平常; (5)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植被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植被。在井场区域周边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植被自然恢复中; 建设单位已办征地手续并进行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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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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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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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