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崇德楼一楼过道采光较差,且高度过高不美观。经领导同意,拟采用600*600石膏板吊顶进行改造,并增设墙面灭蚊灯及墙面少量仿瓷。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工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到校实地勘探和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名称:****(******学校);住所地:**省**市**区环城南路199号;法定代表人:朱江峰,学校校长。
二、项目名称
学校崇德楼一楼过道吊顶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建筑施工等相关资质,且营业执照须合法有效。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款项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设一个月的质量观察期,观察期如无质量问题,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支付项目款100%。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项目款3%作为质保金,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不计算利息。
六、投标单位承诺
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型号、规格、功能、时间、地点等提供产品;未按采购人规定履行质保义务。
6.投标单位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7.投标单位必须对采购人制定的技术参数、供货及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任何负偏离。
七、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未提供者视为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且具备建筑施工等相关资质;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八、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且具备建筑施工等相关资质;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
5.报价表(按附件2格式);
6.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如未提供,开标现场当场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此项未提供不作为废标项);
7.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一份,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中除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外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技术及服务要求
1.施工要求
1.1标高放线,选择可以施工高度的最高标高。
1.2 电工拆除需要下移的设备,加电线并套管做**,移至新作吊顶上或者吊顶以下墙面上。国标品牌640mm*380mm挂墙防蚊灯(****管理部门查验合格),根据使用情况**装高度。
1.4瓷砖以上至吊顶位置仿瓷面,做翻新处理,面刷白色乳胶漆。
1.5拆除墙面名人名言广告牌等保存好,待仿瓷结束恢复。
1.6吊杆固定,T型烤漆龙骨做支架,节点处角钢加固。吊顶材料为22.5px厚600*600国标品牌、白色成品暗花石膏板(详见样板)吊顶,走道安装600*600平板灯30个,建议品牌欧普、雷士照明、飞利浦等同档次品牌。
1.7施工结束后进行保洁,做到交付后可直接使用。
2.工程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一个月的质量观察期,观察期出现任何问题,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
3.工程质保期2年,自质量观察期满之日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处理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推脱。否则,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因维修产生的费用。
4.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材料费以及包装、运费、施工设备、人工、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投标单位任何经济损失。
5.中标单位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
6.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组织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7.工程材料的材质、数量、型号、规格等参数必须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单位工程承包资格。
8.中标单位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9.施工地点:****(******学校)。
10.工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1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注意生产安全,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运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单位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12.工程完工后,中标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所有垃圾须清理干净并负责运走,严禁随处丢弃。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要求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视为报名,邮箱:****@qq.com。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00。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学校崇德楼一楼小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5.实行二次报价评标法评标。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交第一次报价。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报价出现并列最低报价的,由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者。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控制价(单价和总价)。评标以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并同时提供所有分项报价,且分项报价总和应等于供应商总价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实际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管理科 朱老师 150****8523
刘老师 180****7827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办公室 徐老师 137****7206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学校不统一组织。
2.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3.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崇德楼一楼平面布置图.docx
2.报价表.docx
****
(******学校)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