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开招租公告(三) | ||||||||||||
2024-10-23 | ||||||||||||
根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山大资字〔2023〕14 号)、《****公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山大资字〔2017〕25号)等文件要求,****(**)于2024年9月11日对校内洗衣店项目进行的公开招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承租资格,现对洗衣店项目重新公开招租,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说明 1、招租项目以及房屋信息如下: 房屋招租信息
2、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人承租期限为三年, 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三年。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招租方案 承租意向人填写竞租报价函(竞租报价函请参照附件1),报价不能低于房屋评估价5.53元/㎡﹒天(一年按365天计算)。 本次招租采取一次性报价,价高者中标。若最高报价相同,报价最高者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竞租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的竞租报价函参与竞标。所有材料须密封,并按照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至10:00 提交材料地点:****(**)含光楼414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认可《****房屋租赁合同》(参照附件2),中标后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经营,不得经营其他业务。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3、中标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合同签署义务,或成交后发现中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即构成违约。中标人违约的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4、材料递交地点为校内,如需办理入校申请,请于10月29日12:00前将入校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发送至sduwh-gfk@sdu.****.cn,并于开标当日携身份证自南门步行入校。 5、招租项目地点及联系方式: (1)招租项目地点:****(**)。 (2)联系电话:0631-****972;联系人:韩老师、孙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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