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圩塘港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审批
江苏-常州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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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 规划调整方案概要

规划局部调整范围在****电厂段岸线,重点为提高码头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水平而增设内档泊位,不新增利用自然岸线。

主要对圩塘港区****公司码头的布置方案进行优化,在码头内档布置2个内档泊位,泊位长度增加150米左右,满足****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煤灰运输需求。

二、 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0519-****2125

2、环评编制单位

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市**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5-8801-8888-5738

邮箱:****@qq.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开展评价工作→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水**、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调整范围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调整范围环境现状及调整方案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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