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清原----********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信息时间:2024-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1370****分局)

一、 项目名称

********处理站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省**县红透山镇

三、 建设单位

****

四、环评单位

**英瑞****公司

五、 项目概况

****位于**省**县红透山镇,是集采矿、选矿、机械加工、交通运输等综合生产能力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独立工矿企业。尾矿库位于清原县红透山镇东北部,为山谷型尾矿库。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选矿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2009年选矿厂设置了尾矿库污水回用系统,尾矿水经曝气、沉淀后通过管路返回选矿厂回用,选矿厂一天循环水量10000m3,精矿和井下充填损失的水量由尾矿库回水和井下涌水进行补充,2021年选矿厂建成深锥浓密系统后,管路处于间断使用状态,污水处理站厂房建成后该管路作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管路;生活污水主要为行政办公区排水,项目区排水采取了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尾矿库。

****拟建一座总占地面积为650㎡的封闭厂房,主要用于处理尾矿库地下涌水和坝下渗滤液混合后的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规模为3000m3/d,采用“沉淀+过滤”工艺。污水处理站至浑河段排水管,一部分依托原有排水管网,总长度约:1626m,排水管建于2009 年,管材为PVC,直径425mm,尾矿水经曝气、沉淀后通过该管路返回选矿厂回用,选矿厂一天循环水量10000m3,精矿和井下充填损失的水量由尾矿库回水和井下涌水进行补充,2021年选矿厂建成深锥浓密系统后,该管路处于间断使用状态,污水处理站厂房建成后该管路作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管路,目前排水管运行状况良好,能满足项目排水要求;另一部分为本项目**污水管,顺接现状排水管,沿着浑**岸由东向西敷设,****处理厂排污口上游位置约600m处排入浑河。本工程敷设污水管长度约480m,管径 dn400,坡度 3‰,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材质。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本工程主要处理尾矿库地下涌水和坝下渗滤液混合后的含重金属废水,采用“沉淀+ 过滤”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对尾矿库地下涌水和坝下渗滤液混合后的含重金属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浑河(清原段)。本项目污染物排放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常规污染物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排放标准;****环境局水生态科要求,锰、锌、铜、铅、铬、砷、汞重金属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镍、氟化物、总磷、总氮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中排放标准。铁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_199-2018,**市)表2中一级标准。

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经设备合理布置,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的要求。

3、固体废物----污泥暂存至危废贮存池(重点防渗+封闭式顶盖),本项目在环评阶段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存放在危废贮存池中。在项目运行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的要求进行鉴别,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要求进行处置。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料在环评阶段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中。在项目运行后,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的要求进行鉴别,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要求进行处置。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根据污水站各功能单元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对照

序号

名称

防渗区域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1

强化混凝单元、中间水池、吸附单元、过滤单元、储药间、污水管网

池底、地面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0×10-7cm/s;

污水管道采用耐腐蚀、防渗漏材料,接头全部进行防渗处理。

2

在线监测设备间

地面

一般防渗区

防渗性能应保证渗

透系数K≤1.0×10-7cm/s

3

控制室、设备间

地面

简单防渗区

地面硬化

5、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做好施工期规划,控制施工占地,不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勘探后完成对勘探钻孔和探槽进行回填、表土覆盖,并且播撒草籽恢复生态;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小水土流失;钻探结束后对钻孔进行封口,槽探工程结束及时回填表土并及时绿化;剥离表土以分区就近堆置并用苫布进行覆盖,作为探矿完成后绿化复垦的覆盖土。

6、环境安全风险----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查制度。做好非正常污水排放的防范措施:①防泄漏措施。②防火、防爆措施;③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技术管理措施。污泥应及时清运,若发生污泥非正常排放的事故,应及时进行设备维修,并及时投加药剂,如石灰等,防止发生污泥发酵。

七、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