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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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3 11:26: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054
传 真:0477-****054
通讯地址:****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市****公司****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札萨克镇高勒庙村五社

**市****公司

**聚力****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项目对**市****公司****基地进行维修改造,更新替换牛舍内破损的饮水槽,新上加压泵;对部分绿化区域进行强化;晾晒场安装顶棚;对老旧设备更新置换;对数量不足的配套设施进行购置;新增奶牛存栏量600头。

1、废气:

(1)饲料加工粉尘

项目粉尘主要来自于饲料加工过程中饲料混合搅拌等环节,由于原料饲料湿度大,且搅拌过程在精料库内进行,因此粉尘产生量少,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

(2)恶臭气体

项目恶臭主要为养殖区、堆肥场、氧化塘等挥发的NH3、H2S等恶臭气体。本工程对牛粪、牛尿及时清运、妥善贮存的前提下,采用先进合理的工艺处理:提高饲料的利用率;加强绿化;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强臭气治理等以控制恶臭物质的排放量;经大气预测,NH3、H2S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场界排放标准最高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牛尿、泌乳牛舍冲洗废水、挤奶设备冲洗废水、挤奶厅地面冲洗废水、青储渗出液、生活废水。泌乳牛牛尿进入氧化塘处理,其他牛尿与牛粪共同进入堆肥场;泌乳牛舍冲洗废水部分回用于泌乳牛舍冲洗,部分进入氧化塘;挤奶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挤奶厅地面冲洗;挤奶厅地面冲洗废水、青储渗出液进入氧化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氧化塘。废水经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液肥使用罐车运输至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TMR饲料搅拌车、挤奶设备、固液分离器、泵类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是牛粪、氧化塘污泥、病死畜及胎盘、医疗废物、废垫料及生活垃圾。牛粪经堆肥发酵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氧化塘污泥经固液分离后与牛粪一同堆肥处理;废垫料运至堆肥场,与牛粪一同进行堆肥处理;病死畜及胎盘经消毒处理后,在场区冷库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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