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3
****营运生产用房窗帘配套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为****营运生产用房窗帘配套项目招标,已由****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本项目需提供窗帘、安装服务以及维保服务。
2.2项目预算金额为:198100元(含税)。
2.3资金来源:由****出资。
2.4服务期限:自接到行方通知后30天内完**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保修期为1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www.****.cn)中投标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报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4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2020年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5发票: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6利害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7特殊供应商: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被列入招标****集团公司、****银行****公司****银行****公司****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10 承诺/声明:投标函(含联合体投标说明条款)、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人声明函、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按要求提供。
3.11 投标人须知、项目需求书、合同条款、星号“*”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无实质性负偏离条款及符合招标文件中星号“*”条款的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非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发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无其他联合串通投标行为。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已包含)】
3.13投标人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已包含)】
3.14 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购买,售后不退。通过“采易招”电子平台进行文件费支付及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a或b)即可进行费用支付,通过方式b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注:超过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报名失败,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才为报名成功。
购买标书联系人:潘韶娟;联系电话:135****8404;联系邮箱:****@gpdi.com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投标登记”-“公开项目/邀请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支付。
b.PC端:输入“址(https://bidding.****.com/),注册登录(步骤详细操作指引见“采易招”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https://bidding.****.com/)--服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后,点击“我要报名”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支付,文件的自助获取。
“采易招”报名审核的说明:
①报名审核报名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按顺序上即可)②“采易招”IT技术支撑电话:020-****7609(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采易招”IT技术支撑QQ:****586483(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5:30)。
该电话及QQ仅解决“采易招”系统问题,业务相关问题请详询公告“8.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报名材料(按顺序上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支付宝和现金支付。标书费只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5.2递交方式:线下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时递交。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风采路25号邮政大厦2楼会议室。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届时将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公告发布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元博网(原)(http://www.****.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om)、****招投标平台(https://bidd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风采路25号邮政大厦8楼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0751-****78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韶娟、郭文娟、李文基
电 话:135****8404、132****8832、159****4783
电子邮箱:****@gpdi.com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