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龙-2024-10-7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
******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吨
3. 交货地点:**省,**市,**市,****电厂
4. 交货日期:2024-10-25 至 2024-10-31
5. 运输方式:其他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买受人按本合同****煤矿点低位发热量、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加权平均合并结算。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份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项考核;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出具结算单据,出卖人开具13%增值税发票。2.出卖人煤炭到厂验收合格及票据齐全后,买受人七个工作日向出卖人出具结算单。3.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同时和大唐****公司签订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两方服务协议,及时向大唐****公司缴纳竞价服务费1元/吨,出卖人必须在提供缴纳服务费的凭据后(需备注:******公司竞价服务费),买受人可办理结算业务。。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10-25 10:17:59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200 | <3,7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1.5 | ≥2 |
空干基挥发份Vad | % | 22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1. 基准价格: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分别加权平均结果进行计价,为到厂含税价格,具体如下:
档次 | 范围、指标要求 | 到厂综合价(元/兆卡) |
1 | Qnet,ar≥42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 |
2 | 4100千卡/千克≤Qnet,ar<42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045 |
3 | 4000千卡/千克≤Qnet,ar<41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09 |
4 | 3900千卡/千克≤Qnet,ar<40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135 |
5 | 3800千卡/千克≤Qnet,ar<39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18 |
6 | 3700千卡/千克≤Qnet,ar<38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225 |
7 | 3200千卡/千克≤Qnet,ar<37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3 |
8 | 2700千卡/千克≤Qnet,ar<3200千卡/千克 | 中标价-0.04 |
9 | Qnet,ar<2700千卡/千克 | 0.050 |
2. 质量调整价;
硫分/挥发分/全水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序号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1 | 硫份St,d | 1.5<St,d≤2.0 | 0.01 | -0.5 | 1.5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2 | 2.0<St,d≤2.5 | -- | -30 | -- | -- | ||
3 | 2.0<St,d≤3.0 | -- | -80 | -- | |||
4 | 2.0<St,d≤2.1 | -- | -5 | -- | 单批次 | -- | |
5 | 2.1<St,d≤2.2 | -- | -10 | -- | -- | ||
6 | 2.2<St,d≤2.3 | -- | -15 | -- | -- | ||
7 | St,d>2.3 | -- | -30 | -- | -- |
当出现第3小项情况时煤价执行0.05元/兆卡。其中出现第7小项时,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序号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1 | 挥发分Vad | Vad<22 | -- | -10 | 22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2 | 挥发分Vad | 19≤Vad<20 | -- | -5 | 单批次 | -- | |
3 | 18≤Vad<19 | -- | -10 | -- | |||
4 | Vad<18 | -- | -20 | -- |
其中出现第4小项时,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公司验收制度,根据来煤情况进行扣水处理。
3.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合同总数量】为基准,到货率=实际供应量/合同总数量在95-110%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到货率范围(%) | 考核指标 |
到货率>110% | 每档下调0.001元/兆卡 |
其中考核指标针对的是到货率大于110%以上超出部分煤量的考核。当月度合同兑现率低于95%时,按照缺口量(合同量-实际入厂验收量)20元/吨进行考核。发运量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不再按照上述条款进行考核。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公司
2. 联系人:梁晓颇
3. 联系电话:187****7297
八、备注
1.煤质异常时参照《******公司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处理规定如下:机采样与抽查样偏差(千卡/千克)加权系数(机械采样:抽查样)抽查样低于机采样200-300(不含)时2:1抽查样低于机采样300-500(不含)时1:1抽查样低于机采样500时 0:12.受****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公司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7111 税务登记号:****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