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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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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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司20%股权
南方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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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2,181.61万元 人民币
20
2024-10-24
网络竞价
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共2项,****花园路7号的新时代大厦8-10层,建筑面积2855.86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公司****公司(新时代科技前身)签署的《**建设“新时代大厦”协议书》,新时代大厦于1999年1月建成后新时代科技拥有50年使用权,使用期满后由中国人民**军第一二零一厂无偿收回,本次评估按新时代科技自1999年2月起拥有50年使用权进行评估。 2、本项目基础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所备查文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3600万****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 (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5)因受让方原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为保护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提交盖章签字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联系人陈先生:189****4550)、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保证金,同时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6.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银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银行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期。 7.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银行账户。 (3) 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4)本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8.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或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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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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