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区沈巷镇**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年**区沈巷镇**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70NT24SG3131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彬 0553-****2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二期1号楼161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敬伟 173****17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7830.7 | |
项目负责人 | 苏成玲 | |
证书编号:皖234****09959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2024年**县黄墩镇、石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2023年**县六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1322.29 | |
项目负责人 | 何大飞 | |
证书编号:川251********00267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2023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2023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 | ****5781.7 | |
项目负责人 | 黄辉 | |
证书编号:皖234****71726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2021年**县千岭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2021年**县千岭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公司:安全员无社保证明材料; 3.****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造价人员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5.****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造价人员无社保证明材料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值0.79 2.样本值单位:****公司、**市银****公司、******公司、******公司、**县天龙****公司、******公司 3.基准价:****6446.38 4.其他: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