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捷恩新材料有限公司纳米抗菌铜合金新材料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江西-鹰潭-贵溪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00MA7DGDFXX6程荣利
陈君**省**市**市
****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纳米抗菌铜合金新材料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207-360681-04-01- 60274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40-C2140-塑料家具制造
**省**市**市 ****开发区
经度:117.****0605 纬度: 28.****9328****环境局
2023-11-22
贵环政服字〔2023〕51号****0600MA7DGDFXX6001Y
2023-12-29500
50****
****0600MA7DGDFXX6**九州****公司
913********832620F******公司
****0121MA39RLF51F2024-01-01
2024-01-012024-05-01
2024-09-182024-10-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8J7IRy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为**项目,属于C2140塑料家具制造,****开发区,****公司已建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为**项目,属于C2140塑料家具制造,****开发区,****公司已建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00万台抗菌柜(中间产品抗菌板3000吨/年)抗菌板3000吨/年
减少组装成柜步骤,抗菌板产能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料-挤出成型-机加工成型-组装-检验-包装-入库投料-挤出成型-机加工成型-检验-包装-入库
减少了组装成柜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破碎、磨粉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投料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破碎磨粉废气合并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雕刻、裁切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废气:生产管理、车间通风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5m2); 废包装袋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收购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破碎、磨粉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投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磨粉废气合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裁切雕刻工序,车间内少量机加工粉尘与少量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挤出废气一同经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生产管理、车间通风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4.5m2); 废包装袋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30m2****收购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未建设组装成柜工序,因此无雕刻裁切粉尘产生,未建设DA003排气筒,危废暂存间与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发生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存放于相应的暂存间内;对污水处理设施等场所应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同时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事故应急方案,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加强人员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的要求对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牌。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存放于相应的暂存间内;对污水处理设施等场所应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同时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火灾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加强人员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已按照国家有关的要求对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牌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468 0.0511 0 0 0.047 0.047
0 0.0234 0.0256 0 0 0.023 0.023
0 0.0023 0.0026 0 0 0.002 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201 3600 0 0 2201 2201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55 1.55 0 0 0.55 0.55 /
0 0.0456 0.2873 0 0 0.046 0.04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隔油池+化粪池 ****处理厂纳管标准(《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设施密闭性、车间通风和厂区周边绿化, 颗粒物和HCl、NH3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浓度限值,TVOC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从严者,具体见下表,臭气浓度、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投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磨粉废气合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管道引至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内机加工粉尘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挤出废气一同经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设施密闭性、车间通风和厂区周边绿化,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HCl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浓度限值,TVO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氯乙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HCl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TVOC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标准;氯乙烯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臭气浓度、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浓度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加强厂房隔声、减震措施,设备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最大值为56.2dB(A),夜间最大值为49.1dB(A),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 分区防渗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等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生产控制和危险原料存储堆放等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司已建厂房****公司已建厂房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本次验收报告已经在验收公示平台进行20个工作日的验收,未收到反对意见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