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增)〔2024〕155号
****公司**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110kV万达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于**市**区**大道、金竹大道、府佑路、荔星大道建设“110kV万达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原项目”)。原项目于2018年10月取得《****保护局关于110kV万达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增环评〔2018〕118号)。由于城市发展规划要求,现状的110千伏东电线**甲支线、110千伏荔富线**乙支线、110千伏荔电线**丙支线于2021年完成迁改,导致原有的系统接入方案发生变化,需调整110千伏万达站路径方案。本次线路变动部分主要包括(1)**110kV万达站线路2回,**110kV万达T接荔富线**乙支线电缆线路,线路长1.846km;**110kV万达T接荔电线**丙支线电缆线路。(2)**110kV**站线路2回,**110kV挂绿T接荔富线**乙支线,线路总长6.31km,其中电缆线路长约3.79km,架空线路长约1.66km,利用预留横担挂线长为0.86km;**110kV**T接**-小楼-挂绿线,线路总长5.45km,其中电缆线路长约3.79km,架空线路长约1.66km。**电缆终端场1座,**杆塔6基。项目总投资为9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中大环技〔2024〕652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施工期工地要严格落实“6 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线路沿线植被的影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三)营运期项目架空线路下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4a类标准要求。
(四)营运期项目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窗口(地址:**市**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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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