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的意见,根据**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1〕15****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实施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环发〔2018〕2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解决**县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据《**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拟建设生****发电厂1座,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蔡家坡镇龚刘村(东临******公司及龚刘村耕地,西邻龚刘路,南邻******公司及龚刘村集体土地,北临龚刘村耕地),规划占地面积约为49095.96平方米(合73.64亩)。本项目一期建设1条500t/d机械炉排炉型生活垃圾焚烧线,配套1台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68.24×106kW●h,同时预留供热接口,对周边企业供给热蒸汽。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总投资约3.9亿元。
三、项目关联单位
1.政府主管部门:**** 电话:0917-****624
2.****政府:****政府 电话:0917-****961
四、评估机构
**德祥****公司
通讯地址:****二环西段65号 邮箱:****@qq.com
联系人:何工、陆工 电话:029-****5505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工程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土地征收征用方面的影响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询范围:拟建项目所在地蔡家坡镇龚刘村的居民、村委会及周边其他社会团体和企业。
2.主要事项:(1)拟建项目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的主要风险;(2)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及相关诉求;(3)对拟建项目的实施所持的态度;(4)对拟建项目其他意见和建议。
3.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向上述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及诉求。
4.公示期: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为15天。
**** ****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