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整改****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日(7日)。公示期间意见受理电话:0571-****6259。
附件:**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 改销号公示表(第二批)
**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第二批11件)
序号 | 信访编号 | 是否 属实 | 信访事项 | 调查处理情况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X3ZJ202****90040 | 部分属实 | **市**县百江镇钱家村赖某民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私自盗挖国家石矿**,破坏生态环境;2.在钱家村后坞坪与海坞口毁田造路。 | 1.经对钱家村赖某民任职期间内所有工程涉及开挖矿产**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梳理,仅调查到2014年钱家村实施的“**县百江镇罗溪钱家段农村灌排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产生多余砂石料现堆放于钱家村东坞区块,未发现赖某民存在私自盗挖国家石矿**,破坏生态环境情况。2.赖某民为方便当地村民上山从事挖笋、采茶、种植其他农作物及扫墓需要,于2023年底自掏腰包将钱家村后坞坪与海坞口位置的原1.5米宽的老机耕路拓宽至3米并硬化,占用基本农田约0.1亩。 | 1.经现场核实,2014年钱家村实施的“**县百江镇罗溪钱家段 农村灌排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产生多余砂石料现堆放于钱家村东 坞区块,经前期测绘堆放量为590.7m3 。目前,百江镇钱家村正在实施 罗溪河道清淤工程,原东坞区块堆放590.7m3砂石料已与罗溪河道清淤 工程新产生的砂石料统一集中堆放,由百江镇统一进行管理。 2.钱家村后坞坪与海坞口位置机耕路拓宽占用约0.1亩基本农田已 完成拆除复垦,并恢复种植条件。 | |
2 | X3ZJ202****00054 | 部分属实 | **市**县百江镇钱家村赖某民私自盗挖倒卖国家石矿**,在后坞**海坞口毁田造路,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要求查处。 | 1.经对钱家村赖某民任职期间内所有工程涉及开挖矿产**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梳理,仅调查到2014年钱家村实施的“**县百江镇罗溪钱家段农村灌排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产生多余砂石料现堆放于钱家村东坞区块。目前,该砂石料为钱家村集体所有,非赖某民私自占有。另外,赖某民为方便当地村民上山从事挖笋、采茶、种植其他农作物及扫墓需要,于2023年底自掏腰包将钱家村后坞坪与海坞口位置的老机耕路进行拓宽硬化。 2.经核实,钱家村后坞坪与海坞口位置机耕路由原1.5米拓宽至3米并硬化,涉占用基本农田约0.1亩。关于信访人“要求查处”的诉求,已开展调查。 | 1.经现场核实,2014年钱家村实施的“**县百江镇罗溪钱家 段农村灌排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产生多余砂石料现堆放于钱家 村东坞区块,经前期测绘堆放量为590.7m3 。目前,百江镇钱家村正 在实施罗溪河道清淤工程,原东坞区块堆放590.7m3砂石料已与罗溪 河道清淤工程新产生的砂石料统一集中堆放,由百江镇统一进行管 理。 2.钱家村后坞坪与海坞口位置机耕路拓宽占用约0.1亩基本农田 已完成拆除复垦,并恢复种植条件。 | |
3 | X3ZJ202****00039 | 部分属实 | **市**县凤川街道竹桐坞村为配套高速铁路开采的石矿在铁路开通后未关停,**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乱排,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1.信访件反映的“**县凤川街道竹桐坞村为配套高速铁路开采的石矿”实为**省**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建筑石料矿。2021年1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挂牌方式,依法获得竹桐坞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建筑石料矿的采矿权,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5年8月24日,故该矿山在铁路开通后未关停。2.经现场检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该企业厂区生活污水委托******公司转运处置。企业配有生产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絮凝沉淀和回用设备。产生扬尘环节均按环评要求配套降尘设备。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和扬尘污染情况,结合前期检查情况,企业生产时会有一定的扬尘产生。 | 1.多次检查未发现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和扬尘污染情况,且企业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工作。 2.经检测,****公司生产时无组织废气所测总悬浮颗粒物指标检测结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 |
4 | X3ZJ202****60055 | 部分属实 | **市**县桐君街道麻蓬村祥和码头砂石加工项目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24小时不间断生产作业,夜间作业噪音扰民。2.每日进出的超载运输车辆和生产加工时产生的粉尘情况非常严重。3.砂石加工生产的污水经常直排江中,造成江水污染。诉求:要求祥和码头内的砂石加工项目予以关停。 | 1.**市**县桐君街道麻蓬村祥和码头砂石加工项目由****公司负责经营。根据该企业2024年5月10日-5月17日的用电量清单,其部分时段用电量为0,非24小时不间断生产作业。该企业周边噪声敏感点主要为分水江对岸的住宅小区悦江府,距离生产车间约500米。前期,企业已在分水江边安装隔声挡板。5月17日,在该企业正常生产的工况条件下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该企业在大门处建设有车辆清洗设施,装载车辆需清洗后方可出厂。但往来运输车辆频繁,确易产生运输扬尘。2024年以来,相关部门定期在该路段设卡开展检查,对存在的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同时,该企业厂区内安装有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5月17日,经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但发现场地内部分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未覆盖。3.该企业配套建有砂石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通过二级自然沉淀后回用。同时,该企业靠分水江一侧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经现场排查并调阅历史监控记录,未发现有废水外排分水江情况。5月17日,对分水江祥和码头段的上中下游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4.经核查,该企业砂石加工项目用地手续合法,环评审批、验收合规,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尚无关停取缔依据。 | 1.10月14日,在该企业正常生产的工况条件下开展噪声和废气检测,结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关限值要求。 2. 企业对位于厂房外的砂石输送带加装防尘网,并对多处易产生扬尘区域安装高杆喷淋装置; 3. 多次检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分水江情况。 | |
偶以 | X3ZJ202****70050 | 部分属实 | **市**县城南街道大奇山郡****水库四周建造,该水库为饮用水源地,****水库不到1米,****水库管理红线内,来信要求拆除一期、二期项目别墅,保护水库水源。 | 1.大奇山****水库四周布局,已依据水利退让等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审查审批,项目规划、出让、审批、验收均合法合规。2.据相关文件,****水库非饮用水水源地。2024年5月18日,在该水库源头、水库西、水库东、水库大坝四处进行水质采样检测,均达到相关标准。3.5月20日,对“大奇山郡别墅区”一期二期临水侧共14****水库管理范围线进行测绘,14****水库管理范围外。4.该项目规划、出让、审批、验收均合法合规,目前无拆除依据。 | 2024年6月2日,****环境监测站对水库2处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环监(2024)水字第080号),水库15****水库大坝两处的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 | |
6 | D3ZJ202****20043 | 部分属实 | **市**县******石雕厂存在非法扩建,没有做环评,增加机器设备。****石雕厂还在莪山乡沈家村后面以旅游项目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盗挖国家**3万方左右。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1.信访反映的“****石雕厂”实为“******公司”,其租用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擅自扩建厂区,已于2021年立案查处。目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园地已腾空,但未复绿。2.该企业建设项目分别于2001年8月、2004年6月通过环评评审。其存在淘汰部分设备,新增火燃、喷砂等设备并未履行相应环保手续的情况,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信访反映的“莪山乡沈家村”实为“**县莪山畲族乡沈冠村”,旅游项目为云上畲乡项目的配套项目沈家至狮子山联网公路建设工程(防火巡护道共建项目),投资方为**畲乡****公司,2023年6月27日完成备案赋码,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不属于非法开采行为。4.经核查,**畲乡****公司未经许可,将开挖出的部分石方装运至******公司堆放,共1021.6立方米,拟加工成板材后运回云上畲乡项目使用,无其他外运的情况。云上畲乡项目现场堆放4395立方米石方,目前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拍卖后收益上缴县财政专户。5.该企业曾被多次实名举报,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别进行了处理,并多次对企业与该村民间矛盾进行协调,但协商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 1、****政府督促******公司,已于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1715㎡园地覆土复绿工作。 2、****分局对******公司新增加火 燃加工、喷砂设备并未履行相应环保手续进行立案处罚;企业已对火 燃加工、喷砂设备进行封存,并承诺不再使用。 3、****执法局已对****公司未经许可 私自外运石方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莪山乡沈冠村云上畲乡项目开挖的多余石方由莪山乡统一管理,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 |
7 | X3ZJ202****10076 | 部分属实 | ****开发区天鹤路1351号****公司,门口道路经常破裂,导致污水横流,污染环境。 | ****园区内,周边企业众多,过往运输车辆频繁,易造成道路破损。2024年6月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段道路局部路面有轻微破损,个别雨水井盖周围路面有轻微破损,部分破损低洼处有积水。积水主要为雨水及道路冲洗水,夹杂着过往运输车辆颠簸掉落的沙石及路面灰尘。 | 1.开发区于6月30日前完成天鹤路破损点位修复,****开发区环境整治****维修队伍加强道路巡查,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2.开发区协调**镇加强天鹤路的路面保洁。 | |
8 | X3ZJ202****70220 | 部分属实 | **市**县瑶琳镇元川村外边自然村十组内两个池塘污染严重,主要原因是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到池塘。 | 1.早期,两处池塘水质观感差。2023年8月,实施了元川村大官塘提升改造工程,两处池塘水质得到了改善。但由于周边农户经常在池塘中清洗拖把,并偶有鸭等禽类放养情况,导致两处池塘水质较差,伴有异味。2.两处池塘周边农户均已截污纳管,收集至村内农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情况。 | 1.已引入分水江江水进行池塘水体更换、周边杂草清理及环境保洁,完成池塘清理。2.已对农户在池塘中清洗拖把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 |
9 | X3ZJ202****90076 | 部分属实 | **市**县分水镇百岁坊村金坞,****公司每年使用500吨以上油性油漆,无环保设施,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污染周边空气。 | 1.****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油漆用量为87.5吨/年,稀释剂用量为87.5吨/年,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公司2022年1月-2024年5月油漆、稀释剂出入库送货单等资料,均未超过环评文件核定的年用量。2.该公司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且正常开启使用。2024年6月11日经检测,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符合标准,无组织废气报告待出具。****公司污水站收集池未加盖,污水站运行过程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调阅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12月23日该公司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行政处罚。****公司验收监测资料及2021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情况。 | 1、该公司污水站收集池已加盖。 | |
10 | X3ZJ202****10048 | 部分属实 | **市**县桐君街道****公司2023年3月在生产过程中有疑似违规排放废气情况,来信人多次反映未果。 | 1.2023年3月,****公司2#水泥窑生产线正常生产,1#水泥窑生产线3月1日-3月22日正常生产,3月23日-3月31日停窑检修。停窑检修情况已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标记,****环境局**分局备案。**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1#水泥窑生产线3月1日-3月22日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排放符合标准要求;3月23日-3月31日,除个别时段因检修需要通风外,烟气排放流量为零;2#水泥窑生产线3月1日-3月31日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排放符合标准要求。2.2024年5月12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开展检测:该公司1#水泥窑生产线停产,2#水泥窑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2#水泥窑生产线有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汞、氟化物的浓度和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在线数据和现场手工检测结果,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违规排放废气情况,****公司地处山坳,山体植被浓郁,排放的废气由于含水率较高,会有一定的视觉污染,易给人以违规排放的错觉。3.经查询**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系统,2023年1月至今反映****公司违规排放废气问题的信访件共1件,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反馈。 | 1、目前,****公司1#水泥窑生产线已拆除,仅保留一条日产2500吨水泥窑生产线(2#线)。****公司2024年至今**省自动监控管理平台的在线数据,****公司废气排放各项数据符合排放要求。 2、2024年10月11日,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2#水泥窑生产线窑尾有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2#水泥窑生产线有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等指标符合排放要求。 | |
11 | X3ZJ202****00042 | 部分属实 | **市**县**祥和码头位于“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无相关手续,分水江上的若干码头也无手续。影响景观。 | 1.经核查,****公司码头于2008年10月取得《**市港区岸线使用许可证》。该码头现位于“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2.经排查,分水江两岸另有3个码头,目前均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3.机械化的码头运作模式,对分水江沿线景观造成一定影响,已通过围墙和围挡及种植绿化等方式尽量降低对沿江景观的影响。 | 已开展日常巡查,属地及职能部门落实常态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