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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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5

项目及标段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公示期 投标最高限价(元)
****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0825-****627
****0825-****627
****159****2709
遂****服务中心2024-10-22 09:30:00
2024-10-25 至 2024-10-31****84138.17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

备注
**黎通****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05336.47元,其中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482.18元,总承包其他费(设计费)****000.00元,暂估费用****250.00元的投标报价【其中总价部分工程费:****4230.07元,单价部分工程费:****2374.24元】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公司,**大学****总院有限公司 ****20134.46元,其中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482.18元,总承包其他费(设计费)****320元,暂估费用****250.00元的投标报价【其中总价部分工程费:****9375.68元,单价部分工程费:****1706.6元】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集团有限公司,**中泰****公司 ****70455.34元,其中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482.18元,总承包其他费(设计费)****000.00元,暂估费用****250.00元的投标报价【其中总价部分工程费:****1983.22元,单价部分工程费:****3739.94元】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公司,中****集团有限公司 ****04896.50元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流标原因: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6的评审意见如下: 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五 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建设厅关于**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提交价格清单; 2.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和3.2.5项规定;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 4.《****建设厅关于**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四条投标报价编制(一)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总价部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项目清单、澄清或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本企业积累的同类或类似工程的价格,按照发包人给定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自主报价,形成价格清单,但不得低于项目成本。价格清单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项目报价明细。 所有投标单位都未按以上要求填报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项目/价格清单(总价部分)--表05,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2.4及3.2.5条要求。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流标。 业主代表7、8、9及专家5意见: 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建设厅关于**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规定,该项目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其中投标报价的总价部分是总价包干方式,不作调整,招标文件中也未明确要求投标人须在价格清单的总价部分对每项的单价进行报价。 二、招标文件有不清楚或有争议之处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起澄清,对于没有发布澄清文件直接对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持保留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变更原因
****改革局0825-****123
****运输局0825-****811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评标结果公示.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25
候选人公示
[市本级]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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