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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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分别由渝发改交通〔2021〕327号文、渝发改交〔2016〕1069号文及渝发改交〔2019〕14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40%,由市财政性资金按既定渠道安排,其余60%,****银行贷款解决;其中车辆运维委外部分来自财政补贴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运维委外、**轨道交通综合检测车采购、**轨****基地工程工艺设备系统采购。

(一)**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24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区鹿角北站,经竹园村、**东站、迎龙商贸城,止于**区**湾站。线路全长18.8km,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8km;其中换乘站3座,分别与6号线**东站延伸段、8号线、20号线、27号线形成换乘。一期工程均为地下敷设。一期工程****车辆段,接轨于鹿角北站。

24号线一期工程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鹿角主变电所(**,与20号线共享)、**湾主变电所(**,与20号线共享);控****控制中心。

本工程采用双线全封闭独立运行系统,钢轮钢轨As型车,最高运行速度100km/h,DC1500V 架空悬挂接触网供电。初期配属电客车为26列/96辆,其中6列车为6辆编组,动力配置为五动一拖,20列车为3编组,动力配置为5个动力转向架、1个拖车转向架。列车既要满足3辆编组独立运营要求,又要满足6辆编组及“3+3灵活编组”运营功能,电客车最高运行速度为100公里/小时。电客车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条件。**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全自动驾驶UTO模式,电客车按GOA4标准进行设计。2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分阶段开通运营策略,从有人值守到无人值守全自动运行模式分阶段实现。

(二)**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运维委外:车辆运维委外是24号线一期96辆车投入运营后17年运维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24号线一期范围内所有车辆设备进行全面、系统地维护保养(包含日常运维、架修、大修),维护保养所需的所有备件、材料、工器具等。

(三)**轨道交通综合检测车采购:本工程采用双线全封闭独立运行系统,车辆采用标准B型车的钢轮钢轨交通制式,最高运行速度100km/h,DC1500V 架空悬挂接触网供电。综合检测车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轨道、隧道等系统的基础试验、检验和综合试验能力,可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检测技术研发、试验和验证,城轨联调联试、动态验收、日常巡检。

(四)**轨****基地工程工艺设备系统采购:****基地位于**市**坡区,华福路以西、金科阳光小镇以南、**铁路枢纽人和编组站以东的地块范围,与****基地共址,本工程用地面积约29.10公顷。

大修基地定位为**市轨道交通线网中钢****基地,承担一期、二期建设规划中钢轮钢轨车辆的大修任务,优先考虑轨道交通1、4、5、6、9、10号线及环线配属车辆的大修需求,并承担部分线网车辆部件的集中修及车辆的技术改造任务。

大修基地内有跳蹬**北向穿过地块,受河道影响本地块最窄处仅35m。本工程用地南北最长约2500米,东西宽约35~200m。现地面高程230~277.5m,相对高差47.5m,地形坡角0°~40°,西侧较高。场地主要为填方区,中部为原始地貌,**以拆迁区为主,地势较低,跳蹬河从北向南流过。

****基地主要设有总装库、涂装库、车体库、联合车库、轮轴加工车库、部件检修库一、部件检修库二、部件检修库三、调试库、调机车库、物资总库、综合楼、杂品库、变电所、跟随所、废水处理站、门卫等建筑单体,以及试车线、待修及修竣车停放线、(与5号线)联络线、机走线、卸车线、移车台等库外线路及设施。待修、修竣车辆通过与5****基地之间的联络线或通过汽车运输进、****基地。

本项目主****基地厂内工艺设备系统供应。

本项目交货期及服务期限如下:

(1)**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交货期

a.本项目各列车交货期

该项目首列车(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车辆试验)于2025年7月15日前运抵招标人现场,首列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2026年2月开始每月运抵招标人现场4列车,直至全部车辆运抵招现场完毕。列车发运时间间隔应均匀安排,不允许突击发送。投标人应提前提交详细的列车交货时间表,供招标人确认。

b.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可对以上工程进度计划和本项目交货期做出相应调整,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调整合同费用。

(2)**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运维委外服务期限

自线路开通初期运营当日起至开通运营后17年止。****车辆段“三权移交”前按招标人要求开展运营筹备工作,同时投标人应免费负责本项目车辆自首列车完成初步验收当日至线路开通初期运营当日的运维工作。运维期结束移交前,所有列车按国家相关规范完成修程。投标人须确保线路开通初期运营之日前已安装设备(投标人维保范围)的稳定及功能调试正常。

(3)**轨道交通综合检测车采购交货期

暂定2026年1月运抵招标人现场,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可对工程进度计划和本项目交货期做出相应调整,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调整合同费用。

(4)**轨****基地工程工艺设备系统采购交货期

暂定2025年6月,工艺设备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可对工程进度计划和本项目交货期做出相应调整,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调整合同费用。

本项目货物采购及服务估算金额约179071.73万元,其中:24号线一期26列/96辆车(含车辆电气牵引系统)及其伴随服务约74880万元,1台/3辆综合检测车及其伴随服务约6726万元,24号线一期96辆车投入运营后17年运维及相关服务约65995.78万元,**轨****基地工程工艺设备系统采购约31469.95万元。

2.2招标范围

(1)**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购

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用山地As型车,26列/96辆车(含车辆电气牵引系统)及其伴随服务。

(2)**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运维委外

24号线一期96辆车投入运营后17年运维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24号线一期范围内所有车辆设备进行全面、系统地维护保养(包含日常运维、架修、大修),维护保养所需的所有备件、材料、工器具、运输及其他相关服务,同时应免费负责本项目车辆自首列车完成初步验收当日至线路开通初期运营当日的运维工作。投标人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结合《第二卷 技术部分(车辆运维委外)》的要求,制定运维管理体系,并保证内容齐全,措施可操作性强,运作高效。如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修程优化方案,须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①日常运维:除架修、大修以外的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养、故障处理、故障维修、应急抢险等。

②架修、大修:车辆设备运行至修程规定的时间或公里数,对重要部件进行分解、清洗、检查、探伤、修理、组装,更新不良部件,并对车辆设备进行全面检测、调试及试验,以恢复综合性能。

(3)**轨道交通综合检测车采购

1台/3辆综合检测车及其伴随服务,采用3编组B型车。

(4)**轨****基地工程工艺设备系统采购

投标****基地工程工艺设备系统要求,****基地提供完备的、满足使用需求的工艺设备,设备须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采购、设计、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险、向当地职能部门报检、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的设备附件、工具及技术文件等。

上述招标范围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和业绩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是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作为总承包商进行投标,并负责车辆各部件供货商的技术、与其它专业的全部接口,保证车辆各部件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2021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4)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客车销售业绩,且单个业绩销售车辆70辆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0-30 10: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25 17:0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n)、**市公共**交易网(www.****.com)网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金开大道西段轨****基地
地址: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805室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人:
陈莹莹、汪渝涛、王因、粟秋玉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2752 联系电话: 023-****797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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