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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建设验收****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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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数发〔2022〕16 号),****社区申请,****于2024年10月23日—24日,****社区建设计划开展验收。****社区经过本级初验,初步确定达到《****社区建设指标》(基础型)相关建设标准。 公示期 5 天(自10月25日—3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大数据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8-****179 联系邮箱:dsjjghk@ta.****.cn **** 2024年10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