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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施工单位****施工承建的位于**县的嫘祖镇乡村**涂家沟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于2024年4月8日完工验收,****证明工资已按时足额支付,并承诺负责此项目的任何工资纠纷。现对其进行公示,如有在上述项目部中工资未结清的班组及个人,请在30天(2024年11月2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没有投诉,将视为无异议,县人社局将全部退还****2021年8月4日缴纳的工资保证金60000元,并出示****涂家沟建设项目二标段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证明,****银行解除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173********006344)。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电话0717-****917;****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