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23年第二批学前教育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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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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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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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2023年第二批学前教育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2023年第二批学前教育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404,870.00元
最高限价:****87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第一标段:电子设备采购 ****020 ****02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子设备采购
(3)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电子设备采购
(4)交货期: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7)质保期: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材料,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ggzy.****.cn)。
3.方式:需通过CA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
(2)已办理省内**县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ggzy.****.cn)电子化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ggzy.****.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网站查询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与兰阳北路交叉口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39****0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县裕禄大道北段404号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86****6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86****618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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