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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2024年阿尔**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维吾尔自治区**地区2024年阿尔**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标段) | |||||
建设单位 | **** | |||||
中标工程范围 | 包含本工程全套施工方案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5327.46 | ||||
大写 | 壹仟玖佰肆拾陆万伍仟叁佰贰拾柒元肆角陆分 | |||||
投标工期(天) | 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冯方剑 | 职称 | 高级 | 职称编号 |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冯方剑,项目工程师:轩崇,项目工程师:麻雄飞,施工员:叶青,材料管理员:张玉恒,计划管理员:黄清华,质量管理员:柳永谦,安全管理员:张朴,资料员:田慧。 | |||||
业绩公示 | 1、**市**区莱帕尔河道、桃儿沟河道生态旅游及公共服务提升建设项目—桃儿沟河道生态旅游及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2、**县城镇排水改造处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七标段) 3、**县城镇排水改造处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十一标段) 4、**市东环路绿化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二标段) 5、**大学博达校区校园绿化二期工程(二标段) | |||||
备注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新****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9886.68 | ||||
大写 | 壹仟玖佰贰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陆元陆角捌分 | |||||
投标工期(天) | 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金茜 | 职称 | 中级 | 职称编号 | 甘职定中资字:****873号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经理:金茜,项目工程师:阿布力肯﹒吐依洪,技术员:李永,技术员:王**,技术员:窦晓利,技术员:刘陇生,技术员:李卫春,施工员:曹洪权,质量管理员:刘林,计划管理员:闫惠霞,材料管理员:郭琳,安全管理员:侯代林,资料员:关雪雯。 | |||||
业绩公示 | 1、塔什库尔干县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目退化草原补播改良及毒害草治理采购项目 2、第四师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第一标段 3、2022年**塔什库尔干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高寒山区牧草种植采购项目 4、****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草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 |||||
备注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8302.73 | ||||
大写 | 壹仟玖佰伍拾叁万捌仟叁佰零贰元柒角叁分 | |||||
投标工期(天) | 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王忠华 | 职称 | 高级 | 职称编号 | ****065039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王忠华,项目工程师:吴庭祥,技术负责人:刘迁,质量管理员1:张汝强,质量管理员2:刘伟宏,材料管理员:赵国放,安全管理员1:王能海,安全管理员2:陶思汗,计划管理员:琚贤慧,资料员:杨鑫婷,施工员1:杨宇宇,施工员2:尹家茂,标准员:王志义,机械员:段生斗,劳务员:张启帆,测量员:邓祖华,试验员:和绍龙,注册造价工程师:申丽芳,合同商务负责人:胡文秀,财务负责人:丁红燕,有害生物防治员:王国发,森林防火员:赵正华,森林管护员:王清茂,植保工1:李家明,植保工2:徐国磊,森林培育工:李健,园林绿化工1:白小玉,园林绿化工2:闵静,园林绿化工3:王丹,园林绿化工4:郎艳,园林绿化工5:宋春梅。 | |||||
业绩公示 | 1、环湖公路面山修复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 2、大湾山片区(原五渔邨小镇)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1#和4#地块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 3、**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4、**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一期 EPC+维护管养建设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5、**市国家储备林续建项目(EPC)——苗木种植、抚育工程 6、贡山县丙中洛镇扎那桶村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7、****园区桂山片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 |||||
备注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25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0-27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10月25日 |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要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证据确凿,否则不予受理。监督电话: | ||||||
说明:一式四份,招标办一份,交易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招标代理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