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2024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县2024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已****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住建厅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财政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采用BIPV技术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屋面建设,实现智能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储能优先,余电上网,光伏装机容量349KW。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智能充电车棚2座,光伏装机容量127KW,配置直流快充充电桩8台,交流充电桩20台,光伏并网柜1套;储能系统配套200KW储能装置1套,BMS电池管理系统1套;采暖采用太阳能+采暖技术,系统配置高温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8台,总制热量708KW, 8m3缓冲水箱1台,循环泵4台,清洁能源物联网控制柜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统1套,采暖期优先利用光伏发电系统的电能给建筑供暖,不足部分由市电补充。
2.2建设地点:****财政局。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 地 址:**县翰林南大街237号四楼
邮 编:753400 邮 编:753400
联系人:党元滨 联系人:张杰
电 话:0952-****169 电 话:0952-****2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