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梭庄村污水主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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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祝阳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梭庄村污水主管道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区祝阳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梭庄村污水主管道工程的潜在 供 应 商 应 在 磋 商 公 告 期 限 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8081/)进行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8日09时 00 分(**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祝阳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梭庄村污水主管道工程

预算金额:250.092613万元

最高限价:250.092613万元

采购需求:**市公共**交易网已经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8081/)进行领取磋商文件。

(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38-****136。(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文件的,投标无效)。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报价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cn/ca_app1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时间)

地点: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政府采购政策:1、采****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市******中心 联系方式:0538-****024

2.公告媒体:**市公共**交易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

地址:**市**区祝阳镇

联系方式:053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

地址:**市**区开元路1****中心北楼403室

联系方式:053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秀娟

电话:053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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